月戰報~恭賀五月份業績,第1名:高雄單位-王雍淳新資深經理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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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戰報~恭賀五月份業績,第4名:平鎮單位-張喜香副總經理!!!
月戰報~恭賀五月份業績,第5名:屏東單位-林砡如經理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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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戰報~恭賀五月份業績,第7名:凱聚單位-莊雅棠經理!!!
月戰報~恭賀五月份業績,第8名:高雄單位-鄭富仁總經理!!!
恭賀高雄單位:鄭妏卉 通過111年國家考試財產保險經紀人!!!
要儘快通知您的保險服務人員依您的實際工作內容辦理變更。 傷害險條款中有個「職業或職務變更的通知義務」,規定被保險人若變更職業或職務時,應及時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,如果沒有通知而發生保險事故時,保險公司是按保戶原繳保費與應繳保費的比率折算保險金給付。 但若達拒保等級,則不予理賠。 因為職業等級與保險公司的危險負擔息息相關,進而影響保戶理賠時的權益,所以職務的變更通知規定雖然細瑣,卻仍要遵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