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戰報~恭賀四月份業績,第1名:凱聚單位-趙翊丞處經理!!!
月戰報~恭賀四月份業績,第2名:平鎮單位-王麗萍處經理!!!
月戰報~恭賀四月份業績,第3名:平鎮單位-張喜香副總經理!!!
月戰報~恭賀四月份業績,第4名:中一單位-林鈺敏區經理!!!
月戰報~恭賀四月份業績,第5名:凱聚單位-陳譽經理!!!
月戰報~恭賀四月份業績,第6名:芬蘭單位-林芬蘭副總經理!!!
月戰報~恭賀四月份業績,第7名:中一單位-王筠喬處經理!!!
月戰報~恭賀四月份業績,第8名:凱聚單位-郭怡萱高專!!!
恭賀中一單位: 林碧霞主任 恭賀中一單位林碧霞主任 通過111年國家考試人身保險經紀人!!!
恭賀高雄單位:鄭妏卉 通過111年國家考試財產保險經紀人!!!
要儘快通知您的保險服務人員依您的實際工作內容辦理變更。 傷害險條款中有個「職業或職務變更的通知義務」,規定被保險人若變更職業或職務時,應及時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,如果沒有通知而發生保險事故時,保險公司是按保戶原繳保費與應繳保費的比率折算保險金給付。 但若達拒保等級,則不予理賠。 因為職業等級與保險公司的危險負擔息息相關,進而影響保戶理賠時的權益,所以職務的變更通知規定雖然細瑣,卻仍要遵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