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車第三人責任險,投保率僅3成多 [2026/7/31]

 

全台機車數量接近1,500萬輛,雖然多數車主已投保法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,但進一步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者仍僅約三成。產險業者表示,強制險只提供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基本人身保障不賠車輛、手機、店面等財物損失;機車族若未加保第三人責任險,一旦肇事造成他人重傷或撞上高價車輛,超出強制險的賠償責任都須自行負擔。

 

依交通監理機關統計資料顯示,2025年底機車登記數已達1,467萬輛,其中約1,336萬輛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,投保率約91%,仍有約131萬輛未投保。不過,真正容易被忽略的是任意第三人責任險。若以2024年數據來看,輕型機車投保第三人責任險約8.2萬輛,投保率14%;重型機車投保約474.9萬輛,投保率34%。兩者合計約483萬輛,以當年度約1,466萬輛輕、重型機車計算,整體投保率約33%,代表約三分之二機車未投保第三人責任險。產險業者指出,雖然資料不是最新,但是仍是可以供參考。

 

產險業者指出,強制險主要保障事故中的乘客及車外第三人,不論肇事責任歸屬,均可在法定限額內給付傷害醫療、失能或死亡保險金,但不保障肇事騎士本人,也不賠償對方車輛及其他財物損失。現行強制險每人傷害醫療最高20萬元,死亡或失能最高300萬元;若實際民事賠償超過給付限額,差額由肇事者負責。

 

第三人責任險則採過失責任制,當被保險人依法應對事故負賠償責任時,可承擔超過強制險限額的第三人體傷,以及強制險完全不賠的第三人財物損失。產險業者表示,65%車禍案件涉及雙方車輛或其他財物損失,凸顯只投保強制險有明顯保障缺口

 

例如機車騎士擦撞汽車,造成車門、保桿或電子零件受損,即使修車費達數十萬元,強制險也不會給付;若事故造成他人重傷,醫療、看護、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合計超過強制險額度,未加保第三人責任險者,也須以個人財產負擔。

 

產險業者建議,機車族除確認強制險未中斷外,應搭配第三人責任險的體傷及財損保障;經常通勤、載人或行駛市區車流密集路段者,可評估附加超額責任險,提高重大事故賠償額度。強制險只是法定最低保障,真正可能衝擊家庭財務的,往往超出強制險限額的人身賠償及財物損失。

 

文章來源:工商時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