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金管會預告,為提升國人投保便利性、簡化保險業對高齡客戶、借款買保險及解舊約買新約案件執行的關懷措施或作業流程、精進保險業作業效率,兼顧保戶投保權益,金管會做七大保險招攬及核保檢討。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,相關內容不是「鬆綁」,是「務實的檢討」。
最受矚目的是目前保險公司對65歲以上客戶銷售投資型或具解約金的傳統型保單時,須額外辦理銷售過程錄音或錄影、承保前電訪等措施,未來保險公司只要能有自己的評估標準及相關保護措施等,並報金管會備查,即可不用錄音錄影。蔡火炎強調,這是為了避免只用年齡一刀切,會讓投保、核保流程更順暢。
針對保險公司的評估標準及相關保護措施,需要報金管會備查。蔡火炎說,將會實質看保險公司報的內容,需要同意備查,也就是金管會實質看過、正式回函給公司同意備查,才算完成。
他分析,有錄音錄影不代表沒有爭議,錄音錄影沒法保證沒有爭議,尤其是錄音錄影實務上,有時會對話漏講一句、幾個字,需要重新錄音錄影,會造成流程拖長、客戶困擾,未來希望投保、核保流程更為順暢。
蔡火炎指出,此次金管會研議完成「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」第6條、第7條修正草案,於18日依法辦理預告,預計農曆年後實施。本次共計修正二條,修正七大重點。
當中包含新增保險公司得自訂客戶投保權益保障措施、明確保險公司業務員不得勸誘客戶以貸款買保險,及支領因不當勸誘客戶貸款之報酬、簡化借款投保及解舊約投保案件之電訪對象、精進投保資金來源檢核規定,排除小額或無解約金保單、簡化高資產客戶投保流程、配合保經代簽署制度調整,刪除相關規定、配合未來將建立海外旅行不便險的通報機制,調整相關規定。
文章來源:工商時報